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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水务公司供用水合同
发布时间:2022-09-20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浏览:348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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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人:定远县城乡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供用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本着自愿、平等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定,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乙方用水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性质:_______;供水编号:_______;水表口径:_______ 。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为方便抄表、收费、维护和管理,乙方用水水表、表箱一律安装在外,居民住宅用水一律安装口径DN15水表计量。

(二)除天气、停电、安装、维护和市政工程以及不可抗拒力等特殊原因外,甲方保障正常供水,且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乙方因生产工艺不允许甲方中断供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先申报到甲方,由甲方设置贮水、或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第三条  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甲方每月派人抄记乙方计量水表读数,依数计收水费。计量水表发生故障无法抄表时,属乙方责任的,当月水费按前三个月中最高月用水量计收,非乙方责任的,按前三个月平均用水量计收。

(二)乙方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支计费水表时,甲方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

(三)供水价格:甲方依据乙方用水性质,按照定远县物价局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四)水费结算方式: 甲方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乙方在          日前交清水费。水费结算采取         方式。

第四条 供、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

供水以总水表结算的,总水表及总水表水源侧的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总水表用户侧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管理和维护。以户表结算的,户表及表水源侧的外部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户表用户侧户内的户阀,户管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管理和维护。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乙方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的,又没有办过过户手续的,甲方有权拆除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三)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24小时以上的,应在供水区域通知或公告(突发情况除外)。

(四)甲方需要变更抄验水表的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

第六条 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定期向甲方交纳水费。

)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表外闸、管道附属设施完好,配合甲方抄验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不得拆卸水表、改变水表位置、地点,发现水表损坏(含表外闸阀)、模糊和管道损坏的,应及时报告修理。

)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乙方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室内消防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甲方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乙方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甲方重新启封。

)不得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接管用水,不得在自来水管上直接安装泵抽水,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若需增加用户,报甲方同意后,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乙方房屋转让、移交、变更户名等事项,应向甲方办理变更手续,要求停止供水的,应书面通知甲方拆表,办理销户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供水责任,给乙方造成财产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法规定的原因造成停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用水人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接管用水,开启公共消火栓用水,变更计量水表位置或损坏计量水表铅封的,按所接水管流量计交水费,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接管用水的,予以拆除,按所接水管流量计收拆除前水费。

(二)乙方未按期交水费的,逾期按日加收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超过规定缴费日期的,甲方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直到交清水费。

(三)乙方终止用水,未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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