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收费公示
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皖政〔2023〕13号)》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8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浏览:2628次
字体大小:【

尊敬的用户: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皖政〔202313号)》,切实降低用工用能成本,对在定远城乡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开立水表户号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确因流动资金紧张、交费确有困难的,实行36个月欠费不停水、并免收在此期间产生的滞纳金,具体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定远城乡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开设水表户号,确因流动资金紧张、交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界定按照《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法规执行。)

二、缓交期限

202336个月。

三、办理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水表户名不一致须提供租赁合同。

4.工商部门提供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途径

用户可携带资料自行前往定远供水客户服务中心(曲阳路与迎宾路交叉口)线下4号窗口办理,现场申请办理。

五、办理时间

20231231日前。

六、咨询电话

0550-4531999,0550-4532999                        

2023528

定远城乡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